1、風險和機遇來自于:
1)影響組織實現環境管理體系預期結果的能力的外部和內部事項,包括能夠影響組織或受組織影響的環境狀況。(4.1)
2)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4.2)
3)環境因素(6.1.2)
4)合規義務(6.1.3)
2、標準中對于應對和和管理風險和機遇的主要要求包括以下內容:
1)通過將環境管理融入到組織的業務流程、戰略方向和決策制定中、與其他業務優先項結合,并將環境管理納入組織的全面管理體系中,最高管理者就可以有效地解決其面臨的風險和機遇(0.3成功因素)
2)在策劃中充分考慮風險和機遇,充分考慮組織的內部和外部的事項、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環境因素、合規義務;建立環境目標時充分考慮了風險和機遇。
3)在管理風險和機遇中,充分提供各種資源,保證相應的能力和意識,做好充分的內外部信息交流,保持必要的文件化信息。
4)針對所識別出的風險和機遇所涉及到的過程,對其運行進行策劃和控制(包括應急準備和響應)。
5)對識別出風險和機遇所涉及到的過程實施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