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2004環境管理體系環境因素的確定
環境因素的確定可分為環境因素的識別和環境因素的評價。正確的識別和評價環境因素是建立ISO14001:2004環境管理體系的基礎,從識別環境因素開始,建立組織適應ISO14001:2004環境管理的體系。
一、環境影響
來自組織的活動,產品或服務的對環境產生的不利的或者有利的、整體的或部分的任何變化。
環境影響的結果包括:
1、環境污染;
2、資源耗竭。
二、環境因素
在組織的活動、產品或服務中能產生環境影響的要素。
1、對環境有(has已經存在的)影響的;
2、可能具有(can have潛在的potential)影響。
環境因素的確定包括兩個階段:
1、識別環境因素;
2、評價重要環境因素。
三、重要環境因素
能夠或者可能對環境產生顯著影響的環境因素,包括:
1、對環境有(has已經存在的)影響的;
2、可能具有(can have潛在的potential)影響。
四、標準要求
1、必須建立并保持程序;
2、必須全面識別環境因素;
3、必須評價重要環境因素;
4、進行必要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