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因素的審核要點:
1、組織編制的“環境因素控制程序”是否覆蓋了環境因素識別、評價、更新的內容、工作方法和職責?
2、環境因素識別是否充分?是否考慮了“三種狀態”、“三種時態”和“七種類型”?
3、對環境因素識別范圍是否覆蓋了組織的所有活動、產品、服務的場所、部門和分支機構?
4、對供方能夠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如何控制?
5、重要環境因素評價采用什么方法?是否合理、科學?評價結果是否正確?是否進過審批?
6、初始環境評審做了哪些工作?
7、是否及時或定期更新了環境因素?
8、重要環境因素確定后是否在內部溝通?
環境因素的取證證據:
1、環境因素調查表,環境因素清單,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2、重要環境因素評價記錄、結果。
3、初始環境評審報告。
4、環境評審人員培訓記錄、溝通記錄。
5、環境因素更新記錄、審批記錄。
6、現場觀察,詢問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