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崗期間定期檢查是指按一定間隔時間(或稱間隔期、周期)對有職業危害的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健康檢查,其目的主要是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或勞動者的其他健康異常改變;及時發現有新的職業禁忌癥的勞動者;通過動態觀察勞動者群體健康變化,評價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在崗期間定期檢查的意義是:
(1)及時發現患者有新的職業禁忌癥的作業人員,以便及時調離,安排其他適當工作。衛生部、勞動人事部、財政部、中華全國總工會(87)衛防字第6O號文件明確規定:“不宜繼續從事原有害作業或工作,應在確認之日起的兩個月內將其調離原工作崗位,另行安排工作;對于因工作需要暫不能調離的生產、工作的技術骨干,調離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半年?!崩纾耗硩徫唤佑|苯作業的若干名員工進行白細胞檢查,如果白細胞的正常值為4000~10000,該人群檢查結果都在正常范圍值內,均值為5000,可是發現該人群在上崗前檢查中白細胞值均為7000,那么該崗位員工在其工作崗位上有可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崗位有害因素的影響,應當在崗位中查找其影響白細胞值的不利條件,及時整改。無獨有偶,分析人員在分析異丙醇樣品時,發生面部及全身過敏反應,一旦確定異丙醇為過敏源,該名員工就不宜從事接觸異丙醇的崗位,應調換到其他崗位。
(2)及時發現職業有害因素對健康的早期影響和可疑征象,以便及早采取措施,妥善治療和處理。
(3)早期診斷和處理職業病患者、觀察對象及其他疾病患者,以便早期治療,防止其發展和惡化。如接觸汞或鉛的工人,經定期檢查,定為汞或鉛吸收,由于及時采取驅汞或驅鉛等一系列治療措施而治愈。所以,定期健康檢查一旦檢查出病癥,就可及早妥善處理。
(4)定期健康檢查還可檢出高危人群。即對該職業有害因素易感的人群,這部分人應作為重點監護對象。例如,葡萄糖一6一磷酸脫氫酶缺乏的人,在接觸氧化劑時,會使體內的還原型谷胱甘肽難于維持正常水平,從而使紅細胞的脆性增加,易引起溶血。這樣的人群一經發現,予以調離該有害作業。